关于印发《2018年度组织人事处长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》的通知
各党支部:
现将《2018年度组织人事处长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校党委《关于印发2018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》要求和本支部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共连工贸校委
2018年5月17日
2018年度组织人事处长党建工作责任清单
责任人
| 序号
| 清 单 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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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人事处长
| 1
| 工作统筹责任。根据党委安排部署,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,重点工作制定专门方案,认真抓好组织实施;分层分类建立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;经常性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,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;每年专题向党委专题汇报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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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 工作推进责任。配齐基层党支部书记,按期换届,规范管理,集中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1次;规范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,党员活动室达到“七有”标准;推行组织生活痕迹化管理,党支部工作记录情况抽检合格率不低于85%;至少培育1个优秀党建工作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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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 工作督导责任。排定基层党建重点项目,细化分解工作任务;扎实推进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和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按时组织、督促党员参加党性教育、固定学习日或主题党日等活动;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制度,带队集中检查不少于2次;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联系服务好党委民主生活会,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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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 工作保障责任。有计划地选拔推荐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锻炼;管理使用好党组织活动经费,规范管理使用党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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