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
各党支部、各部门:
根据《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中共中央宣传部、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、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24〕30号)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对象
中层干部、全体党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1.中层干部:学习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”“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,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”“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”3门课程。
2.普通党员:学习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”1门课程。
以上视频课程通过中国干部网络学院、共产党员网、学习强国、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“网上党校”同步发布。各支部可在共产党员网首页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课程”处下载视频。具体操作详见附件。
三、学习安排
干部培训由组织人事处统筹协调。党员培训由各支部通过“三会一课”、固定学习日、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实施,集中安排学习,确保培训平稳有序。详见附件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严格培训纪律。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,中层干部需向组织人事处备案,其他党员向所在党支部请假。未参加集中培训相关人员要自主学习相关内容。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的中层干部、党员可不重复参加培训。
2.务求培训实效。各党支部切实抓好党员培训的组织实施,杜绝形式主义,不搞“一刀切”,避免简单化、随意化和“低级红”、“高级黑”等现象。
附件:
1.中层干部、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日程安排
2.操作说明
组织人事处
2024年12月18日
附件1
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
集中培训日程安排
时间 |
教学内容 |
培训对象 |
组织部门 |
12 月 20 日 |
上 午 |
9:00 — 11:00 |
专题讲座: 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,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 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副校长(副院长)、教授 龚维斌 |
全体中层干部 806培训室 |
组织人事处 宣传部 |
下 午 |
15:10 — 17:30 |
专题讲座: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研究室主任、教授 沈传亮 分组研讨: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围绕专题讲座学习内容交流研讨。 |
全体中层干部 党员 |
各党支部 |
|
19:30 — 20:30 |
网上自学:登录共产党员网,自学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”专栏网络课程。 |
全体中层干部 党员 |
个人自学 |
12 月 23 日 |
上午 |
9:30 — 11:00 |
专题讲座: 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、教授 祝灵君 |
全体中层干部806培训室 |
组织人事处 宣传部 |
附件2
操作说明
1.点击网址https://www.12371.cn/进入共产党员网,可以看到首页抬头显示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课程》
2.点击党员培训课程进入以下界面,最下方课程下载,点击下载后即可保存,用于集中学习使用。